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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创新制度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在制定制度时,必须确保其可执行性,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医院创新制度?这里给大家分享医院创新制度供大家参考。

医院创新制度篇1

一、院感的定义

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于医院感染。

二、医务人员在院感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掌握抗生素的使用原则,做到合理应用。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4、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上报感染管理部门。

5、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三、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环境要清洁,采用湿式清扫,并每日用紫外线消毒。

2、进行无菌操作时,帽子要把全部头发盖住,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

3、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别放置。无菌物品应放在清洁、干燥、固定的地方,不可久露于空气中并定期检查。

4、取无菌物品时,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凡未经消毒的手和物品,不可触及和跨越无菌区。

无菌物品取出后,虽未动用,但亦不能放回原处。

5、执行无菌操作的地方要宽阔,不可过于狭窄,以防无菌物品被污染。

扩展资料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血液透析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监测内容和方法、感染预防与控制,口腔科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方法、诊疗过程中感染防控、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质控制,手术部位感染的概念、概况、防控要点等。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通过培训,强化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拓宽大家的感控思路,为进一步规范操作、保护患者安全以及消除医院感染隐患奠定基础。

医院创新制度篇2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包含医院全部的开支,医院在进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制定时,要将医院的业务活动与发展计划进行体现,制定科学的收支和支出预算。实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可以把经济责任制和系统观点综合考虑在内,最大程度上实现对经济的控制,从而实现医院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是衡量医院财务经营状况的重要标准,只有制定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建立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财务管理中的漏洞,维护医院财产安全。

同时还要贯彻落实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约束,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实现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一致通过以后才能对计划展开实施。医院内部应当宣传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对内部控制有正确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财务人员在内部控制体系下才能严谨工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可以在医院内部形成良好的监督,实现各个部门有序工作,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

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对财务工作用章的管理工作,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的工作,设备以及药品采购和管理工作等内容都进行明确的分离,责任到人。各个活动的开展都规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重要的岗位实行轮换上岗的工作方式。

(三)完善财务分析体系

医院的管理模式趋向企业化发展,那么医院应当借鉴企业的成功管理经验,学习现代化的财务分析方法。通过对企业先进管理模式的分析和学习,与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结合,制定适合医院发展的财务分析方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

医院的财务分析体系要对医院各个时期的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重点分析,对不同的资料采用一般分析和专题分析两种形式进行。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应当是利用对比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经济批量分析法对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的。分析的主要内容既要包括医院管理和财务效益,还要包括医院的发展能力和偿还能力等内容,通过财务分析能够对医院的纵向和更像发展有一定的把握,使医院的管理者能够对医院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进行详细掌控。这样才能有助于医院的管理者对本医院的发展有一定的了解,看到本医院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的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促进医院的发展。

(四)优化人员配置

财务部门是医院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对财务人员的分配上,应当选用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同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不断的学习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加强专业技能,同时对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进行培养,逐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

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给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医院发展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尤其是财务工作中问题正在不断的显现出来。针对出现的问题,医院应当不断的完善管理制度,制定适应社会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医院在激烈的市场中能够稳定发展。

医院创新制度篇3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医院创新制度篇4

一、中药房工作制度

1、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将签名模样分别留中药房,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药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门诊、住院处方的调配。调剂人员应由中(西)药士或经过系统培训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

3、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款(记帐)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凡处方内缺味药品,应经处方医生更改后才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超过剂量,违反配制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4、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去调配。配方时要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药,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条、个、为单位者外,一律用戥称取,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5、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7、药房应根据工作量配备复核员。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配方有无漏配、错配,确无错漏签名包装。发药时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的核对制度(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对姓名、性别、年龄、用量、用法、剂数、瓶签)。药房领导要经常深入药房,抽查复核剂质量。

8、毒性中药,按有关麻、毒、剧药管理条例管理。贵重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专册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

9、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标签随即更改。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10、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置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以避免药品积压、保证药品质量。

1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度。

12、当班人员不得与病人发生争吵,如有争议,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映。工作时应安静,室内禁止吸烟、闲谈,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调剂室,严禁陪班,以保证安全。

13、室内用品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每周六进行卫生清理。经常检查水电,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坚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4、遵守劳动纪律、讲究仪表、着装整洁大方。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

二、中药库管理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3、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库房应保持整洁。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5、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6、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7、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8、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认真执行药价政策。

三、中药处方的调配特点(流程)

一是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等,项目不全则不予调配。

2、审阅处方药名、剂量、剂数、先煎、后下等书写是否规范,如有疑问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之处需医师再次签名。

3、如有相反、相畏药物时不予调配,确属病情需要时经医师再次签名后方可调配。

4、当处方剂量超量时,特别是有毒剧药如制川乌、制草乌、制附子、麻黄、马钱子、细辛等超过用量,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纠正或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5、了解各种用药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肾功能不全、老年、体弱者等忌服的中药,必要时提示医生及患者。

二是看划价

1、由于中药的别名较多,划价工作宜由中药专业人员完成。

2、经审方合格后才能划价。

3、计价方法是将每味药的剂量乘以单价得出每味药的价格,再将全方相加即得总价,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分。

4、代煎药可加收煎药费。

三是调配

1、调配前再次审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药剂量等,确认处方没有差错。

2、根据药物不同体积重量选用适当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称取贵重或毒性药,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证剂量准确。称量前检查定盘星准。

3、一方多剂时用递减分戥法称量,每味药应逐剂回戥,特别是毒性药禁止凭主观估量,更不可随便抓配。

4、坚硬或大块的矿石、果实、种子、动物骨及胶类药,调配时应捣碎成小块或粗末入药。

5、不得将变质、发霉、虫蛀等药品调配入药。

6、为便于核对,按照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顺序间隔摆放。

7、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药品必须单包并注明。

四是检查复核

1、复核药品与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是否符合,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掺混他药或异物等现象;

2、有无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剂量等;

3、有无变质、发霉、虫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捣碎等;

4、是否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要求药品单包;

5、抽查剂量准确程度,要求每剂重量差异不超过±5%,贵重药和毒性药不超过±1%。

五是发药

1、核对处方姓名和取药号牌后,询问患者开药剂数以便再次核实。

2、详细说明用法用量及用药疗程,药品外包装袋上印制常规煎药方法,对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向患者特别说明和提示。

3、耐心解释患者有关用药的各种疑问。

四、中药饮片购进管理制度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五、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六、中药饮片的调配、销售管理制度

1、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2、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3、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4、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6、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7、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8、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9、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制度执行。

10、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规定价格计价,严禁串规、串级,开具合法的销售发票,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七、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制度

1、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2、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

3、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4、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6、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7、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内外清洁,无杂物;

8、中药饮片代客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应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9、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中药调剂室基本操作规程

1、审查处方是否书写完全,剂型、药名、规格(注脚)、用法、用量是否正确,医嘱是否明了,有无配伍禁忌;医师是否签名,一项不符应退给医师纠正。

2、计价中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估价或自派价,按规格等级计价,不得超级计价;缺药应用“√”打记。

3、收方调配前,应查对收费票据是否齐全,金额是否相符。

4、调配前应先审方后调配,在调配时要按序准确称量,不得估取;临时炮制药品,要保质保量,有注脚(医嘱)的药品按医师要求调配,不得违背医嘱。配完自查一遍,签上全名。

5、复核人员要对药名与配药是否相符;对规格、剂量、与配发数量是否相符;对药袋上的用法用量(包括煎煮法)、病人姓名、性别等是否与医嘱一致。复核后签全名。

6、发药时要喊出病人姓名,防止交叉发错药品,当面向病人交待服法、用法、煎煮法、药食禁忌及服药后的注意事项。

九、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室在药剂科领导下,负责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煎药工作。

2、煎药室有一名中药师(士)负责煎药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

3、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址、床号、日期、剂数,无误后在领药册上签收。

4、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火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要符合要求。药渣保存24小时备查。

5、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确保煎药质量。

6、煎药卡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器、煎煮容器和盛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签名。

7、盛药容器必须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严防污染。

8、内服药与外用药应用不同颜色煎药卡,用不同形装容器严格区分。

9、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

10、制定急煎制度,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不得延误时间。

11、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

12、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煎药室。

医院创新制度篇5

1、有条件的情况下,主班护士应相对固定。病房护士长根据护士的工作情况,安排工作细心有能力的主管护师或高年资护护师做病房责任护士工作。此护士做责任护士期间不上夜班,这样使病人的管理有连续性,可减少和避免差错的发生。

2、夜间用药和各种治疗以及特殊时间用药和治疗,主班护士处理医嘱时要用红笔标记在转抄单并做好交班,执行护士核对并按医嘱规定时间正确执行医嘱。

3、患者的各种用药及治疗必须由第二人核对(包括医嘱单、各种治疗单、注射单、输液卡)。

4、各班护士下班前要检查医嘱本和治疗单是否有遗漏,如发现遗漏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护士长要监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纠正。发生给药错误处理流程:发现自己或别人发生给药错误→判断能否立即补救,报告主管医生、护士长,尽量不惊动病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观察是否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报告主管医生,适当处理→报告护理部→科室按规定做相关记录→对病人的质疑予以适当的解释→必要时由科室领导解释事件→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认真讨论,提高认识,不断改进工作→护理部组织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一)预防处理医嘱差错:

1、严格执行医嘱处理制度,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院医务科报告。弄清楚后方可执行。

2、一般不执行电话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应做到“听、问、看、存、补”。即听清楚,再问一遍,看清药品、保存安瓿,及时嘱医生补开医嘱并签名。

3、严格查对制度。处理长期医嘱时要严格做到一看、二抄、三签名、四自查。坚持每日两名护士查对当天医嘱,认真执行并签名,夜间医嘱由当班护士查对,下一班护士再核对。

4、临时医嘱时要严格查对后执行,注明时间并签名。因故尚未执行的要报告医生并在护理记录中记录,须在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在交班报告中记录并口头交班。

5、治疗护士要随时查看医嘱,核对治疗单、服药单。

6、迁床后要及时更正新迁入的床号。出院医嘱查对后及时停止。

7、转抄治疗单、服药单、临时医嘱单、输液卡时须经两名护士唱对,并签名以示负责;未复核的转抄单,应严格交接班,复核后方可执行。

8、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后用红笔签名。

(二)预防注射给药错误

1、执行新药需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执行医嘱时严格三查七对。三查: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后查一次。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对昏迷、危重、小儿及老年痴呆等患者,除查对床号、姓名外,同时采取患者家属复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的查对办法。

2、肌注与静注应建立两张注射单,并分别注明,防止错、漏注射。

3、抽吸药液前须核对上一班所备药物。肌注盘内注射器应按床号顺序由左向右排列,并贴上床号姓名小牌,同一病人注射多种多种药物时,床号姓名牌应贴在最左面的注射器上。并携带注射单到床边核对姓名。

4、选择注射部位:注射前检查针头焊接处,防止断针。操作要稳妥固定、进针时留针3mm以上。

5、青霉素安瓿要套在针头上或放于针管旁,以便与其他药物区分保留至注射完毕。

6、各种过敏试验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要做好“五交待”。即主管医生和当班护士;口头告知病人;黑板上写明;在体温单首页用和临时医嘱用红笔标明;病历夹封面和一览表上用红笔标明;护理记录上记录。做皮试须备有肾上腺素和备用注射皮试结果由本科室当班护士判断,交班时当面交接。如有可疑阳性应做对照试验。首次注射青霉素一定要查询皮试结果。

7、口服药、注射剂、静脉输液剂、外用药,必须分类放置、分类标志明显。局麻毒药必须放置专柜中,加锁由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登记。使用毒、麻、限制药要经过反复核对。药柜内禁防药品外的其他物品。

8、无标签、标签不清或有疑问的药品、单批号的药品或病人自行外购的注射药品一律不准注射。

9、护士摆药时,应高度集中精力,注意核准药名、剂量、剂型、时间、床号、姓名、给药途径,遇可疑处及时查清。

医院创新制度篇6

第一章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创新制度篇7

一、准时(10分)

1、准时上下班,准时交接班。

2、坚守岗位,防止脱岗、窜岗。

3、准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

4、准时参加工伤、急诊的抢救。

二、清洁(10分)

5、衣帽整洁,挂牌上岗。

6、保养设备、器械、工具,使其整洁完好。

7、办公桌及卫生责任区保持动态整洁。

三、标准(35分)

8、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9、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

10、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

11、各种记录准确、规范、完整。

四、整理(10分)

12、清理多余的、过期的各种物品。

13、各种医疗设备、器械、物品、工具等定置摆放,各种办公用品摆

放整齐有序。

14、按要求摆放病房的&39;各种用品。医疗文书、文件、资料、报表等文字资料整齐有序,标识清楚。

五、安全(15分)

15、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16、防止失火、失盗及其它事故。

六、素养(20分)

17、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操作技能。

18、言行文明,热情服务,及时诊治,耐心解释。

19、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关爱员工。

20、熟悉6S基本知识,积极参与6S管理。

医院创新制度篇8

根据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医院高值耗材管理现状,本着边摸索、边完善、边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进购管理

1、经营企业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院器械科负责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

2、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使用科室需要时由经营企业随时供给。

3、经营企业所供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附带高值耗材相应资质证件,由物资供应科存档备案。

4、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凡因不符合经营范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经营企业负责。

二、验收管理

由于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和科室使用高值耗材的特殊性,医院高值耗材的验收管理实行追踪验收制度,由经营企业按照器械科要求提供高值耗材资质证件,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

三、价格管理

1、心内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心脏介入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

2、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人工关节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人工关节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各种植入性钢板等严格执行招标办、设备科共同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跟标进购。

3、心内科、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因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商标等因素不在跟标进购序列的,参照《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同一系列产品价格执行。

4、消化科、脑系科、眼耳鼻喉科、放射科、血管室所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低于行业内市场价格进购。

医院创新制度篇9

一、全院实行:

“院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落聘待岗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浮动制”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科主任、护士长聘用制度:

㈠各科主任、护士长于每年12月初写出个人本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在医院组织的`全体科主任、护士长会议上做汇报,并将个人述职报告上交院办公室。

㈡医院每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职工中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通过民主测评打分、征求职工意见建议、考试等方式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公示。

㈢院长每3年根据每年科主任、护士长的考核结果和平时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工作成效等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职务实行全院范围竞聘上岗制(详见医院“中层干部及后备人才竞聘上岗制度”)。

三、职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对全院职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长和各科主任、护士长根据考核等次和平时的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工作成绩等每两年进行聘用一次。无科室聘用的人员待岗,自行在院内外联系接收单位。

四、重点岗位人员聘用制度:

药械科、总务科、财务科等有关岗位的人员医院每年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药械科主任、库房保管、各药房小组长原则上每两年轮岗一次。

医院创新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

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39;,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

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摊。

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

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

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

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第三十一条、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条、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第三十三条、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四条、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

(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照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

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

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章、收支结余管理

第三十七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第三十八条、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第七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四十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

年度终了,医院可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确定。

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购入的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药品、材料管理制度,按类别、品种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材料按成本价入库。

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四)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在建工程是指医院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按规定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医院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四十七条、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或审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四十八条、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大型修缮确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十九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医院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

第五十条、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十一条、医院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时,

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五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开办费在医院开业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十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以实物、无形资产等开展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为长期投资。

第五十五条、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医院投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按评估确定的价格作为投资成本。

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五十七条、医院应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对投资效益、收益与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八条、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九条、医院应加强病人预交金管理。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六十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

第六十一条、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

医院财务风险管理指标和借款具体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章、净资产管理

第六十二条、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未弥补亏损。

(一)事业基金,即医院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包括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非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解除限制后转入的资金等。

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基金扣除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

医院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事业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

(二)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医院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

其他专用基金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待冲基金,即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

(四)财政补助结转(余),即医院历年滚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财政补助结转(余)资金,包括从业务收支结余转入的基本支出结转以及项目支出结转(余)。

(五)科教项目结转(余),即医院尚未结项的科教项目累计取得科教项目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

(六)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三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医院发生撤销、划转、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医院清算时,应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机构负责按规定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一)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一)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二)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三)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四)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先按照规定支付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再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六十六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六十七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合并、分立时,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六十八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成本控制情况、负债管理情况、资产变动及利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九条、医院应通过相关指标对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参考指标详见附2。

第七十条、医院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一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五章、财务监督

第七十二条、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医院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第七十三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的监督、收入管理的监督、支出管理的监督、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负债管理的监督等。

第七十四条、医院的财务机构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

第七十五条、医院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监督。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十七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八条、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八十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20__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自20__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1998年11月17日财政部、卫生部发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财社字[1998]148号)同时废止。

医院创新制度篇11

(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每月进行一次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

3、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每月向区县院感质控中心上报医院感染监控指标

4、开展医院感染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管理,每月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后效果进行评价。

5、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立文件,指定专人负责医院感染质控中心监控平台的信息

6、逐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化。

(二)医院感染教育与培训制度

1、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培训内容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做好签到记录。

2、医院职工每次参加培训记学分1分,医院对每位职工建立学分登记表,每年每人不少于10分。

3、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每年参加质控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班,每年学分不少于3分。

4、每年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知识考试,成绩80分合格,不合格进行再培训,补考合格。

5、建立医院感染教育与培训软件卷宗。

(三)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与报告制度

1、开展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临床医生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专(兼)职人员,由专(兼)职人员每月统计后上报区县院感质控中心。

2、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监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抽查出院病历进行检查,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进行补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监测资料归在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软件卷宗。

(四)医院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医院指定地点建立拖布清洗池,在拖布清洗池旁边设置拖布架或挂钓。禁止各科室将拖布放置室内,禁止将拖把倒立。

2、医院卫生洁具质量便于清洗、消毒,禁止用鸡毛、桔杆等材质的卫生洁具。

3、建议与有资执的保洁公司签定保洁合同,保证清洁卫生质量。

4、地面清洁:过道每日拖3次(8:00;11:00;15:00),室内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每日1--2次更换垃圾袋。

5、物体表面清洁:每天上、下午各1次。

6、病区内床头柜、床单元清洁与消毒:每日用消毒桌巾擦拭(250—500mg/L含氯消毒剂),一桌一巾,一床一巾。

7、卫生间清洁与消毒:每日更换卫生间生活垃圾袋,地面用挂在卫生间的专用拖布清洁地面,用除垢剂清洁便池。

8、每次做完清洁卫生后,立即清洗、消毒卫生洁具、桌巾,晾挂在固定的位置,待干。

9、各区域负责人每天检查卫生,做好记录。负责保洁管理的人员每周检查卫生,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五)医院消毒制度

1、医院病区治疗室、外科手术室、生育手术室、预防接种室进行空气消毒,购置人、机共存的空气消毒机,建立空气消毒记录。

2、病区治疗室、外科手术室、生育手术室、预防接种室指定当班人员每日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建立物体表面消毒记录。

3、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六)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确定医院使用消毒剂种类,物体表面消毒剂、皮肤消毒各选1--2种,每年一次讨论决定是否更换。

2、空气消毒设备使用人、机共存的空气消毒设备,保证对人、设备无损害。

3、紫外线灯管要定期监测强度,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

3、消毒剂、空气消毒机证件保存至使用期内。索“卫生部许可批件”、“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

4、建立电子档案和卷宗。

(七)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由医院统一购置,各科室不得随私自购置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2、一次性医疗用品证件保存至使用期及效期内。索“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许可证”、“批检报告”。

3、设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库房,上架存放,离地20cm、离墙5cm、离顶50cm。

4、一次性用品不得复用,使用后按照医疗废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5、建立电子档案和卷宗。

(八)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在诊疗场所配手卫生设施。

2、手卫生设施包括水池、非手触式水龙头、流动水、洗手液、干手纸巾、垃圾桶、洗手图。

3、接触患者前、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环境后、接触废物后必须洗手。在无明显污染情况下可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4、六步洗手法人人掌握,考试合格。

5、每季度开展手卫生知识培训一次,开展手卫生依从性监测一次。

6、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九)隔离制度

1、医疗机构的建筑用房区域划分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2、医疗机构统一购置合格的医用防护措施,各科室不得私自购入使用。

3、医务人员在执行诊疗操作时要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并依据诊疗病种的不同实行额外预防。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重复使用手术器械管理制度

1、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必须是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供应的无菌包,不得私自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2、无菌包放置在无菌物品柜或无菌物品箱内保存。

3、无菌包在效期内使用。

4、使用后器械在自来水下冲,冲后无明显血迹,再用使用后包布简单保护放入使用后物品箱内,交消毒供应中心回收进行处理。

5、外来手术器械不得直接进入手术室,应送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后方能使用。

6、植入物需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必须购置专用医疗废物桶、利器盒。

2、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标识清楚,防盗、防鼠、防蚊。

3、各科室建立医疗废物分类登记本,暂存处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登记本、与特垃公司交接登记本,各村卫生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

4、医疗废物分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分为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基层医疗机构药物性(玻璃瓶、输液瓶)、化学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很少有,少量的可以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纸盒、未污染的一次性用品包装袋不属于医疗废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5、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使用后棉签、敷料、注射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放入医疗废物桶内。

6、损伤性医疗废物包括:注射针、输液针、缝针、刀片、安瓿等。

7、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投放。

8、对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必须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9、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每周对医疗废物各个管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0、医疗废物暂存处每日清洁、消毒地面,并做好消毒记录。

(十二)医院污水管理制度

1、污水处理器正常运行,做好运行记录,每日监测余氯含量,做好记录。

2、未购置污水处理器的医疗机构各种废水肺炎及感染性液体等在排放前需进行消毒处理。

3、医疗机构指定的负责人每周进行检查。

(十三)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清洁卫生:每日早晨、每台手术结束后由护士做手术室清洁卫生,其它区域由卫生员每天做卫生。每周末手术室所有工作人员参与手术间室大卫生。

2、空气消毒:术前30分钟开启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术后关闭空气消毒机。接台手术清洁卫生做完后继续开启空气消毒机15分钟方可进行下台手术。

3、物体表面消毒:清洁卫生结束后用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试物表,仪器用75%酒精擦试表面。感染手术在手术结束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试在地面、物表,仪器用75%酒精擦试表面。

4、使用后物品、医疗废物处理:每台手术结束后,做好手术布类、器械、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工作,使用后器械放入使用后物品收集箱内,布类放入污衣袋内送洗衣房,医疗废物放入医疗废物收集箱内送医疗废物暂存点。

5、医务人员出入室管理:非手术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手术室,更鞋处鞋必须入柜,更衣处衣服必须入柜,工作人员严禁穿病区工作服进入手术室,手术室工作人员严禁将手术衣穿出手术室。

6、卫生员职业防护管理:卫生员进入手术室必须更鞋、戴一次帽子、口罩、穿干净工作服,工作服每日更换,做清洁卫生、接触污物必须戴橡胶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7、手术患者管理:患者进入手术室穿干净病员服,戴帽子。

8、患者皮肤准备:择期手术患者术前沐浴,需要备皮的患者进入手术室术前由护士备皮。

9、预防患者术中发生低体温:手术间温度控制在24℃±2,湿度控制在50~60%,术中监测皮温,不低于36℃,术中所用静脉输液、切口冲洗液、会阴冲洗液均要在恒温箱内保持恒温。

10、控制血糖:高血糖患者空腹血糖控制在8mmol/L以下才可做手术,术中由护士监测血糖,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的患者要监测血糖。

11、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择期手术患者术前30分钟~2小时在手术室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1次,手术超过2小时追加1次。

12、无菌包二维码标识卡贴在病历上。

13、定期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十四)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清洁卫生:每日7:00、14:00拖地、打帚厕所,每日8:00、11:00、13:30、16:30、20:00拖过道,随时保洁,保持病区整洁。

2、物体表面消毒:每日8:30前消毒病房内物体表面,床头柜一桌一巾消毒,物品放置整齐、规范。

3、病房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4、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一次,枕芯、棉褥、床垫在病人出院后进行床单元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立即更换。

5、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

6、换下的布类物品不在病区内清点,立即放入污衣袋内,由洗衣房收回清洗。

7、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按感染性、损伤性分别放入医疗废物桶内,利器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科室与暂存点工作人员做好交接登记。

(十五)治疗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室内墙面砖上顶,配空气消毒设施,温度湿度适宜。配备操作台、液体及药品柜、无菌物品柜。

2、治疗车上挂快速手消毒液,上层放置清洁物品,侧面挂锐器盒,下层配医疗废物桶、生活垃圾桶。治疗车下层桶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立即清理,不在治疗内停留。治疗室内不设医疗废物桶。

3、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在污物处置间进行处理,污物处置间设置感染性医疗废物桶、利器盒、生活垃圾桶,设置消毒液配制桶、消毒剂、消毒液浓度测拭纸、消毒巾。

4、进入治疗室戴帽子、口罩。

5、每日进行空气消毒,空气消毒前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每日上、下午做清洁卫生。

6、使用的碘伏酒精等消毒液,大瓶包装的需倒入无菌容器中使用,每日更换一次;消毒液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有效期为30天,容器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每周更换两次。小瓶包装的碘伏酒精使用时需注明开启时间日期,使用时间7天。

7、病人使用的物品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无菌物品一人一针一管。

8、一次性物品脱外包装进入治疗室,无菌物品有效期内使用。

9、严禁治疗室里设小药房由护士按医嘱配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0、严禁在治疗室内进行门诊肌肉注射。

11、定期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十六)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检验科是医院病原微生物集中的地方,隔离措施一定到位。

2、设置生活区和工作区,生活区放置饮水机、水杯等生活用品,检验材料库房。工作区设置大、小便、分泌物检验区;血液检验区。

3、检验区设置操作台,物品存放柜。清洁物品、无菌物品分类放置。

4、医疗废物桶处于密闭状态。

5、进入检验区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接触患者前、后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接触大、小便、分泌物标本戴手套。接触标本后、脱手套后洗手。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微量采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静脉采血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

7、每日下午工作结束清洁、消毒物表、地面,清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8、定期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十七)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清洁卫生:每日做室内清洁卫生。

2、空气消毒:每日清洁卫生后通风或配备空气消毒设施。

3、物体表面消毒:清洁卫生结束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试地面、物表,仪器用75%酒精擦试表面。

4、配物品放置柜: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分开放置。

5、使用后物品处理:可重复使用物品、器械放入使用后物品收集箱内,交区域消毒供应中心处理。若未送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的口腔诊疗器械需在独立的清洗消毒间内进行,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符合要求。

6、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放入医疗废物收集箱内交医疗废物暂存处。

7、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手套上班。上班前、下班前洗手,接触每位患者前、后洗手,脱手套后洗手,接触污物后洗手。

8、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口腔牙钻一人一用一消毒灭菌,配足基数,使用后集中消毒灭菌处理。

9、碘伏使用一次性包装碘复,使用时写开启时间和效期,使用时间7天。

10、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

11、无菌包二维码标识卡贴在患者就诊登记本上,牙钻灭菌标识贴在患者就诊登记本上。

12、定期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十八)针灸理疗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配治疗车,治疗车上挂快速手消毒液,上层配无菌盘,侧面挂锐器盒,下层配医疗废物桶、生活垃圾桶。

2、使用的碘伏酒精等消毒液,大瓶包装的需倒入无菌容器中使用,每日更换一次;消毒液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有效期为30天,容器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每周更换两次。小瓶包装的碘伏酒精使用时需注明开启时间日期,使用时间7天。

3、病人使用的物品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无菌物品一人一针一管。

4、针灸针使用一次性针灸针,使用后放入锐器盒内,严禁重复使用。

5、配物品放置柜: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分开放置。

(十九)生育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手术室总面积大于50m,非限制区设病员通道、工作人员通道、术后休息2间、卫生间、污物间;半限制区设办公室、清洁库房;限制区设洗手区、手术室、无菌物品存放间。

2、手术室大于20m,地面、墙面、天花板及边角光滑便于清洁消毒,空气流2通,光线充足,活动门,有纱窗。

3、清洁卫生:每日早晨、每台手术结束后做清洁卫生,每周末做大卫生。

4、空气消毒:术前30分钟开启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术后关闭空气消毒机。接台手术清洁卫生做完后继续开启空气消毒机15分钟方可进行下台手术。

5、物体表面消毒:清洁卫生结束后用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试物表,仪器用75%酒精擦试表面。

6、使用后物品、医疗废物处理:每台手术结束后,做好器械、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工作,使用后器械放入使用后物品收集箱内,交区域消毒供应中心进行处理。医疗废物放入医疗废物收集箱内送医疗废物暂存点。

7、使用的碘伏酒精等消毒液,大瓶包装的需倒入无菌容器中使用,每日更换一次;消毒液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有效期为30天,容器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每周更换两次。小瓶包装的碘伏酒精使用时需注明开启时间日期,使用时间7天。

8、无菌包二维码标识卡贴在患者就诊登记本上。

(二十)外科处置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设物品放置柜: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分开放置。

2、配治疗车,治疗车上挂快速手消毒液,上层放置无菌及清洁物品,下层配医疗废物桶、生活垃圾桶,侧面挂锐器盒。

3、配换药凳、体位架。

4、使用一次性清创缝合包、换药包。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5、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用后统一送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灭菌,严禁自行清洗、消毒灭菌外科器械。

6、使用的碘伏酒精等消毒液,大瓶包装的需倒入无菌容器中使用,每日更换一次;消毒液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有效期为30天,容器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每周更换两次。小瓶包装的碘伏酒精使用时需注明开启时间日期,使用时间7天。

(二十一)门诊注射室、预防接种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配置紫外线消毒灯,空调。

2、设物品放置柜: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分开放置。配治疗车,治疗车上挂快速手消毒液,上层放置无菌及清洁物品,下层配医疗废物桶、生活垃圾桶,侧面挂锐器盒。

3、每日进行空气消毒,空气消毒前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使用的碘伏酒精等消毒液,大瓶包装的需倒入无菌容器中使用,每日更换一次;消毒液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有效期为30天,容器需注明打开日期及时间,每周更换两次。小瓶包装的碘伏酒精使用时需注明开启时间日期,使用时间7天。

5、预防接种、肌肉注射使用无菌物品一人一针一管。

6、一次性物品脱外包装进入接种室,无菌物品有效期内使用。

(二十二)洗衣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须设置洗衣房,严禁保洁人员将医院布类衣物带回家中清洗。

2、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上班,上班前、下班前洗手,脱手套后、接触污物后洗手。

3、清洗间工作人员做好职业防护,戴橡胶手套,穿防水衣、防水围裙、防水鞋。

4、布类物品分类进行清洗,工作人员衣物、病人衣物分别在专用洗衣机内清洗;手术室带血布类单独进行清洗。

5、晾晒干后的布类进行分类、折叠、储存。

6、每日完成洗涤工作后做室内清洁卫生,清洁消毒洗衣机。

(二十三)心电、超声检查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清理室内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室内整齐。

2、每日做室内清洁卫生。

3、接触患者前、后进行手卫生。

4、电极、超声探头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消毒。

5、超声探头一用一消毒或一用一更换隔离膜。每日工作结束后超声探头进行擦拭消毒。

6、每日更换检查床床罩。

医院创新制度篇12

1、临床主管医生要认真学习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医院感染病例初步诊断。

2、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3、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感染管理科于每月定期到各临床科室调查和收集院感病倒报告及漏报情况。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除向感染管理科报告外,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提交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讨论,做好记录,

6、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7、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每季度写出分析报告,并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医院创新制度篇13

(一)保洁员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医院服务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负责区域的卫生工作。

(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必须统一整洁着装上岗,服从领导安排,若有事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回来后需销假。

(三)每天上午和下午对所负责的办公室、会议室、楼梯、公共过道、厕所各清扫一次,对保洁工作区域内随时进行巡视,对发现的垃圾、纸屑等立即进行清除。

(四)每月对各楼层清洁消毒一次,每天把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五)如发现有杂物、办公用具弃置在过道、楼梯间的,应主动向有关处室联系,如确属处室不需要的,应尽快清运。

(六)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的各种设备损坏,应尽快报告保洁领班,领班向医院后勤中心汇报,即时安排修理。

(七)保洁工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要做到门窗干净,无蜘蛛网、积尘等。

(八)保洁工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相互配合,服从保洁组长的指挥,增强保洁意识,树立形象。

(九)遇有重大会议或紧急事项,保洁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齐心协力,尽快完成交办的任务。

(十)保洁工要注意文明礼貌,尊重领导,不讲脏话,粗话。不工作时,应在指定的休息室休息,看书、看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一)公司领导和保洁领班对保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

灰尘、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以批评、教育或罚款1―5元。被医院领导和科室人员投诉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5-10元,三次以上,屡教不改,扣除当月工资,作开除处理。发现偷盗病人及院方物品,公司财物的,做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视情节罚款或交治安部门处理。

为了切实搞好医院卫生工作,美化医疗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就诊环境。清洁工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清洁工必须服从辖区科主任、护士长卫生检查、监督管理。

二、作息时间:每天在上班前完成包干区的卫生清洁工作。不定时做好包洁工作。

三、卫生要求:做到无积尘、积水,无烟蒂,无痕迹废物,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四、用具摆设有序,不得乱存私人物品。

五、做到文明用语,衣帽整洁。

六、工作时间不得串科室、干私活。

医院创新制度篇14

一、奖励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下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进行每年的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现患率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形给予处罚。

医院创新制度篇15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全院干部职工均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高薪聘请、外聘专家除外)。

1、在当月正常出勤前提下,无特殊情况,本月内常白班可以正常调休假4天;值班人员除下夜班休息外,当月调休假1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春节假期共休6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和岗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日,当月休息日未休完者下月不累计。

2、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夏季:上午7:5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7:50—12:00,下午13:30—17:00)。未按时在指纹签到机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3、因公出差、学习、下乡,谁主导谁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考勤统计、并签字,于该项活动结束后上报办公室备案核实考勤情况。

4、胸牌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规范,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5、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3号前将《科室人员考勤表》上报办公室与指纹打卡机核实核对。

6、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以备核查,并不定期

抽查员工在岗情况。每旬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享受保险金的职工须符合:单月工作满20天(含20天)以上,医院部分全额交款;单月工作不满20天(不含20天)以下,医院部分按日核算金额交款;育龄人员在院长签批产假假期内,医院部分全额交款,否则,医院不为其缴纳保险金;

8、福利。月福利:未超出常规调休日,当月无违纪现象,可享受医院月福利待遇。年终福利:入职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除常规假期外,年度请假累计未超出30天,无违纪、无受处理者即可享受年终福利待遇。其他福利:入职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年度内请假累计未超出30天,即可享受医院其他福利。

9、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在10分钟以内者给予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未超30分钟者给予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给予罚款100元。

10、旷工半天扣1天薪金,另加罚金100元;旷工1天扣2天薪金,另加罚金200元;旷工2天扣4天薪金,另加罚金500元;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半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薪金包括基本工资、福利及奖金。

医院创新制度篇16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医院创新制度篇17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2、提高我院急危重病人救治水平,规范流程,努力保证急危重病员得到有效救治。

3、抓好病历书写,特别是危重病人的重大病情变化应及时记录,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4、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5、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6、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医院创新制度篇18

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3)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5、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6、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7、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8、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9、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4)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6)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1)业务开展情况。

(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4)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5)绩效考评情况。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2、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13、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14、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__年__月__日起在全国施行。

医院创新制度篇19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和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护理工作中的一项和重要的任务。

一、组织形式及人员安排

凡没有设抢救中心的单位,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的供应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严格执行抢救制度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二)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三)日夜应有专人留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和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抢救完毕,须做好抢救小结。

医院创新制度篇20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原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医院感染预防方法

关注易感人群防止交叉感染

密切监测血像,若白细胞<3×109/L或发现血像聚降,须暂停治疗,密切监测体温及一般情况的变化,发现感染征象及时处理。治疗前常规检查病原微生物,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感染指标检测,根据检查结果,分室治疗。

减少侵入性操作

如治疗前列腺增生时,尽量不留置尿管,指导患者采用自然憋尿法合理充盈膀胱,治疗胰腺肿瘤时,不插胃管。对必要的侵入性操作及插管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并缩短置管时间。

保持医院环境清洁

治疗室内空气消毒,以开窗通风换气为主。每天紫外线照射1次,病室温度以18-20℃为宜,相对湿度45%-65%。治疗室地面消毒,用医院常用的消毒剂进行擦拭或喷雾消毒。

设备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对于上发生器胶囊的消毒,每完成一次治疗后,先用蘸有含0、05%次氯酸钠的消毒溶液的毛巾擦净表面的耦合剂,再用清水润湿的布擦拭干净;对于下发射器的消毒,由于水腔为开放式,直接接触人体,故每做一次治疗应当换一次治疗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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