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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制度内容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我院职工及患者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职工及患者的健康需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制度内容篇2

1、医院护理部依据各级卫生部门下发文件制定本院护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护理常规。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新的文件、规范后。护理部组织学习领会其内容。报请领导批准后及时修订本院相关制度、职责。

3、修订护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必须经过全体护士长讨论并公示修订内容广泛征求护士意见及建议。

4、护理管理人员根据征求的意见及建议修改修订的制度、职责相关内容要注明修订日期。

5、修订的护理管理制度、职能定稿后报请领导批准正式发布,同时宣布废止原本项制度或职责。

6、各科室护士长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督导护士执行,保证制度落实。

7、护理管理人员在修订的护理管理制度、职责发布后定期督导检查各科室学习机执行情况。

8、修订后的文件,有试行—修改—批准—培训—执行的程序。有修订标识。所有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制度内容篇3

1、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位置在内科楼一楼西门。

2、我院住院病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病区一律谢绝探视。

3、患者家属须凭“陪护证”进出病房。普通病房每位患者仅留一名陪护,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换,危重患者以及特殊患者根据医嘱可适当增加陪护1人。

4、患者家属须佩戴口罩进行陪护,每天自行测量体温,做好防护措施,若有发热请更换陪护人员。

5、近期有发热病史、2周内到过疫区或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不允许陪护患者。

6、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若自动离院,将办理出院手续。

7、出院患者如需复查请到门诊,住院病区不再接受出院复查患者。

8、广大患者及陪护人员务必无条件严格须服从医院管理规定,配合科室管理。

医院制度内容篇4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以缩短候诊时间,对高热病员、危重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门诊。

(二)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

(三)遇有疑难、重危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尚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上报医院领导。

(四)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五)承办病员入院、出院、转院手续,掌握各科病员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日向统计室报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

(七)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优生优育知识。

二、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急重危病人例外)。

(二)挂号室应分科挂号,已有门诊病历办理复诊挂号即可。

(二)转科病员不在重新挂号。

(四)挂号诊病当次当日有效。

(五)挂号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解答耐心,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各栏。

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一)出院、入院病员均由本院各科医师开具出入院证,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

(二)病员办理出院手续,由病区护士长到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

(三)住院病员,应详细填写住院卡及病历首页,按规定预交押金。

(四)住院处设置住院病人一览表,并每日与病区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五)住院处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交付现金时应当面点清,开出收据,并保留存根备查。

四、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观察室留观病员由急诊医师、护士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需要住院治疗者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二)观察室床位,应按床编号,挂床头牌,并按时进行消毒。

(三)建立观察记录,及时记录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护理情况,留观病员入院后,其观察记录随住院病案保管,未入院的观察记录在科室保管,时间一年。

(四)留观病员的管理,应留陪护。

医院制度内容篇5

一、培训目的

1、要求新上岗及轮转的医护人员以及其他新进人员掌握医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医院各科室岗位职责

2、掌握各岗位医务礼仪

3、熟悉临床常见急危重症抢救流程。

4、掌握爱婴医院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我院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掌握母乳喂养知识以及新生儿常见病多发病的识别及处理。

二、培训对象

新上岗的医护人员、本年度安排轮转产儿科的医疗人员以及其他新进人员。

三、培训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四、培训反馈与考核

对于本次培训考核,可采取笔试和面试交流及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笔试和面试及实际操作结果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培训结果及要求

必须对新上岗及轮转的医护人员以及其他新进人员进行医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院各科室岗位职责的培训,并对所有人员进行爱婴医院相关知识的培训,新上岗及轮转的医护人员以及其他新进人员掌握医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医院各科室岗位职责,掌握各岗位医务礼仪,熟悉临床常见急危重症抢救流程,使产儿科相关人员都掌握了有关母乳喂养的知识,人人树立爱婴意识,成为爱婴医院的支持者、宣传者、执行者。

医院制度内容篇6

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九)、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院领导。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二)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值班医师及负责医师除积极抢救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时报告院长。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职能组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考勤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

(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

(2)、各种记录;

(3)、制度落实情况;

(4)、管理措施;

(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

(6)、考勤管理情况;

(7)、病人意见。

2、后勤组主要检查:

(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

(2)、物资管理;

(3)、环境卫生;

(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

(5)、维修问题;

(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

(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

(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四、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院,在院内巡视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行政部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

医院制度内容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五条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门,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事业发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方法:医院预算以会计年度为期间,采取零基预算方式,充分体现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收入预算,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情况编制;支出预算,参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当年事业发展因素优先保障人员经费,重点倾斜医教研和基础设施建设,紧缩公务性开支。

第十四条医院支出结构要不断优化,各项支出预算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医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长,基本建设的支出要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预算制定和执行:医院财务处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报医院财务处。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经院长同意后,上报主管部门,并遵照执行。不经批准,任何处室和个人不能随意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预算调整: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作适当调整。有关处室提出调整方案,由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经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拨款、特色学科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以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医院制度内容篇8

1、食堂经营者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供应全院职工和住院病人的饮食,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和服务质量。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注重食堂卫生流程,做好卫生工作。禁止供应霉烂变质的食物,严格执行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生食与熟食、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天然冰与食物相隔离,用具使用后应洗净消毒,严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

4、按营养护士和病区的需求,保质保量制作各种特殊饮食,坚持做好订餐和送餐工作,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5、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6、搞好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防四害,做到分工负责。

7、注意节约粮、煤、水、电、气,注重生产安全防范。。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8、加强内部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医院制度内容篇9

1、护理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起好护理人员的带头作用。

2、认真履行护理部工作职责。

3、加强业务素质修养、作好全院护理业务指导工作。

4、经常涂科室、检查护士长管理状况和护理人员工作状况。

5、解决全院护理工作中疑难的护理问题。

6、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反馈到各科室。

7、每月定期召开护士长会议1—2次,分析护理工作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

8、合理调配护理人员,保证全院护理工作需要。

9、作好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工作。

医院制度内容篇10

一般护理常规

一、产前护理常规:(待产孕妇护理常规)

1、为新入院产妇(孕妇)办理入院手续,入院指导,并通知主管医师。

2、了解孕妇的胎次、产次、有无宫缩、阴道出血、流水等,有产兆者随同病历送往产房(分娩室)并向助产士交接孕妇情况。

3、每日测T、P、BP一次,T37、5°C以上者每日测4次,住院一周未分娩者每周测体重一次。

4、注意营养,多吃新鲜水果蔬菜。

5、向孕妇宣教母乳喂养的好处,正确的哺乳姿势,早吸吮,按需哺乳及母婴同室的重要性,人工喂养的缺点。

6、注意外阴清洁,督促孕妇每日清洗外阴,禁止坐浴。

7、待产孕妇注意观察胎儿、宫缩、阴道流血、流水情况。

二产后护理常规

1、产妇送回母婴同室时,要交接分娩情况,出血量、血压、小便等排泄情况,分娩方式,有无产软道损伤,是否进行早吸吮等。

2、24h以内注意观察宫缩、出血量。24h以后注意观察恶露性质、量,有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3、协助指导鼓励产妇按需哺乳、喂养姿势,早吸吮,纯母乳喂养。

4、产后6小时以内未小便或排便困难者,用各种方法诱导排便仍无效者,可在无菌操作下导尿。

5、每日测T、P、BP一次,T37、5°C以上每日测4次,T38°C以上停止哺乳,报告医师处理。

6、婴儿每日晨沐浴,脐部护理,行预防接种,每日测体温二次,严密观察婴儿情况。

7、每次接触婴儿时工作人员要按洗手程序洗手。

8、乳房护理:哺乳前要用温水洗手,并用清水毛巾或洁净毛巾擦拭乳头。

9、正常产妇产后2h可下床活动,促进子宫复旧,利于按需哺乳。

10、产后多吃水果蔬菜,防止便秘,三天无大便者通知医师处理。

11、会阴处理:正常产妇每日用洁尔阴液冲洗一次,有会阴裂伤或侧切者,每日用洁尔阴冲洗二次,并用75%酒精湿敷,外阴水肿者可用50%硫酸镁湿热敷每日二次。

12、作好母乳喂养的宣教,产褥期卫生,婴儿保健计生宣教及出院后纯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工作。

13、指导好新生儿抚触工作。

医院制度内容篇11

一、在分管院长和科长领导下,按《医院网站管理规定》要求,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保证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

二、负责监督和管理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

三、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维护,确保医院网站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协调科室信息采集、更新,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五、负责对网站过时的信息内容提交领导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删除,做好登记和备份,以备调用。

六、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登记,内容包括撰稿科室、撰稿人、审批人、发布的&39;内容、时间和发布人,每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连同领导审批稿及电子版和发布内容、登记表副本一并交信息科存档。

七、加强科室之间联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八、未经批准的信息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如有违反,视情节追究发布人责任。

医院制度内容篇12

中国新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医疗体系改革也随之发展,不断深入。20__年7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现代最新的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就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最新的医院管理制度作出部署,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的关键制度安排,意见中要求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1-2]。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许多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公立医院,因其尚未完全扭转逐利机制,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群众利益性,完善持续性等则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为之付出更大的努力。

1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1.1医院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能够改变医院发展思路

在壮大自己综合实力的同时加强特色学科的建设根据本区域内的资源配置和卫生需要,不断调整业务中心和结构,适应当前的医疗趋势,重视人才培养,是特色学科建设的重点。要创新医院管理机制,优化人才结构,激发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和自主创新力,才能创建强有力的医疗队伍,形成独具特色的医院文化建设,这也利于医院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学科建设上能趋于良性发展,适应新的医疗格局变化。

1.2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医院信息化的建设

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要结合时代发展的特点,给医院经济管理提供良好的平台,为医院经济建设的完善与健全打下坚实的基础;信息化建设对医院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不仅可以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更优良的服务,而且还能减少人力、物力等成本,为医院创造更多的效益;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是推动医院经济管理高效运转和高质服务的有力保证,有利于医院未来的发展和进步[3-4],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医院管理的需要。

2医院卫生体制改革目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后,多项新医改政策强调建立现代最新的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医院要优化内部运营管理、完善绩效考核[5],优化就医流程,减少资源消耗以及科学化临床治疗路径,解决医院内部的结构问题,规范医疗管理,提高诊疗结果的有效性,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3医院卫生管理改革措施

3.1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和考核办法

医院工作有其风险性和技术难度,应以工作量、医疗服务质量、技术难易程度、医德医风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要准确定位绩效工资,制定合理的奖罚制度,明确规定人力资源费用支出要在医院总财务支出中占据合理比例,确保人员工资不能低于现有水平[6]。

3.2强化内部管理和政府部门职能

建立健全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坚持医院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政府部门要确保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对卫生服务机构做到合理规范的监督,制定完善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推动医院管理体制趋于良性发展。

3.3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

政府部门加大对医院公益性事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医院对内部管理、服务以及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可以使公立医院在改革中获益,提高主动参与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性[7]。

4结语

我国公立医院的管理采用企业化的管理模式较多,效果却不理想,企业经营着重点在于经济收益,而衡量医院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指标却在于能否具备社会效益。长久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因不具备法人自主权,缺乏医院营运权和自主权,经营管理者不能调动积极性有效发挥其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医院管理中完全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这样的管理模式不再能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要求,故在医疗卫生体制变革过程中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制度建设要制定适合的要求和任务。在新医改背景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如何解决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实质是政府职能的转变,由行政隶属转换为行政监管,但是目前一切仅存在于形式上,尚且不能真正做到管办分开,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也仅在议事上可以体现,却不是最终的决策性机构,因此需要政府多部门间统筹合作,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确保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持续推进[8]。建立新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管理理念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公立医院要主动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科学的决策水平以及运行效率,只有掌握了科学的管理和市场经济的规律,实现医院管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才能发挥医院管理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医疗福利达到最大化,创造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院制度内容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制度内容篇14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院制度内容篇15

1、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换药室或进行无菌操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各诊室环境整洁、空气新鲜,开始工作前开窗通风、换气。

3、地面每日湿式清扫、拖洗2次,遇污染及时进行消毒;各诊室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抹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每日定期消毒。

4、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60分钟,紫外线灯管每周定期用75%酒精擦试一次,有记录。照射强度低于70uw/cm或累计时间大于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

5、所有的物品(无菌物品、外用药品、消毒药品等)分类放置固定区域,有明显标志,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超过有效期(7天)应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位置。

6、各种操作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如换药:先换无菌伤口,再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不得进入换药室。

7、各种器械尽可能采用高压蒸气灭菌,使用浸泡消毒法时,应选择合适灭菌剂,(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使用方法、浓度、时间及注意事项);器械应打开关节浸泡,严格掌握灭菌时间,有标志。

8、各种无菌器械使用后遵循浸泡消毒---清洗---高压灭菌原则;一般感染与特殊感染或传染性病人使用的.物品与器械分开浸泡消毒;严格掌握使用浓度及浸泡时间;(感染性与非感染敷料分别放置污物桶加盖)。

9、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注明时间,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灭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10、碘酊、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灭菌更换容器1次;开启的棉球、纱布储槽,使用时间最长不超24小时(尽可能用小包装)。

11、无菌镊子及容器配套一罐一件,消毒液浸泡液面为容器的1/2—2/3,消毒液(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容器每周灭菌更换1次。

12、治疗和检查的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静脉采血、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

13、针头、头皮针、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分类放置,集中环保处理。

14、弯盘、止血带用后浸泡消毒,清洗备用,做到一人一针一带一用一消毒。

15、不能用塘瓷和铝盒作为灭菌物品的储存用。

16、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

17、生活垃圾与医用垃圾严格分开,医用垃圾分类放置。

18、医务人员不能穿工作服走出院外及进入食堂。

19、各科室做好环境卫生学的监检工作,每月定期做好灭菌物品(无菌包)、使用中的消毒液、使用中的灭菌液、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空气、紫外线灯强度等七项监测,特殊科室加强特殊项目的监测。

20、螺纹管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喉镜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氧气湿化瓶每日消毒,湿化液使用消毒蒸馏水,每天更换或干燥保存。

21、平车、诊断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体温计等使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22、衣服、床单、被套、枕套做到随脏随换,恢复期病人每周更换1-2次,每一病人出院应终末处理,枕心、棉絮、床垫定期消毒。

23、冲洗桶每天高压消毒一次,冲洗接头一人一用一消毒。人流吸引瓶每天用后终末浸泡消毒。

25、洗衣房布类应严格分开清洗如供应室布类、婴儿包布、工作服、病人床单被服、衣服等应严格分开,不能混洗。

26、若致病菌感染用过的地方、物品,除按终末消毒外,须进行细菌学监测,无致病菌后方可再使用。

27、拖把:病房、走廊,卫生间、开水间、餐厅、办公室均需分开使用,不得混用。

医院制度内容篇16

____年的工作进入尾声,现将医院信息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月初随医院体检车继续到山东国铭球墨铸管有限公司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体检流程顺利,按照既定时间实际共体检630人,协同体检中心人员配合王辉明主任进行体检报告的总检和整体报告整理工作;

二.体检车外检软件联系工程师进行系统优化工作,车载电测听仪器厂家校准维护,其他车载仪器系统数据的双向传输调试;

三.化验室生化仪器真空泵配件的更换维修工作,化验室新血球仪器的调试及LIS安装工作并接入体检系统;

四.CT室控制面板CT-BOX的维修;

五.日常配合各科室完成信息梳理及日常系统维护工作;

六.日常配合市场部进行各体检单位的沟通联系及套餐定制工作;

七.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医院职工信息上报工作;

八.院内服务器数据的维护及备份。


医院制度内容篇17

1、加强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负责拟定院感作计划,提交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每月一次做好全院出院病例的回顾性调查,统计汇总全院感染率、漏报率。

4、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对全院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强度进行监测。

5、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质量挂钩。

6、每月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管理,督促科室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8、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积极提出控制措施,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

9、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的目标性检测,达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

10、对购入消毒药械、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

11、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将医院感染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感染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2、每年有计划地完成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和业务水平。

13、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焚烧,按照国家要求正确处理医疗废物。

医院制度内容篇18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医院制度内容篇19

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库房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三、做好库房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室卫生整洁、安全。

四、案卷查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

五、对档案室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钥匙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意给他人使用,若发现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医院制度内容篇20

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销售业务、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规范销售运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公司销售组织、产品销售价格、发货程序、售后服务、货款回笼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销售组织

第三条、本公司销售部的职能和责任,具体为:

(1)负责公司主机配套市场和出口市场的网络建设,市场调研、开发、监控、策划等业务的执行工作,以及主机配套市场研究、分析、协调等工作,以确保配套业务的有序进展。

(2)负责整合本公司的市场资源,对重点主机配套单位市场实行集中开拓。

(3)负责做好市场归口运作管理,价格管理和政策的制定研究、分析工作。

(4)负责主机配套业务代表的定人驻点考核及统一管理。

(5)积极配合与本公司相关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系,与此同时,还要取得与国内一些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络,做好出口产品的接单、核价、装箱、发运等工作,直接对市场产品需求的工艺、技术、质量、时效性、用户满意度、价格合理性等进行有机衔接与监督。

(6)销售部在每月20日前要提供下个月的要货计划及销售数量并及时做好跟踪工作,对出现的库房内偶然品种断货,要及时下达临时计划,以便生产部可以及时安排,合理调度生产。

三、销售价格

第四条、销售价格制定的目的,尽可能使产品定价合理,避免因低价损失或因定价过高而失去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销售价格制定的原则、具体应根据同行竞争情况分级客户的需求层次结合“产品主导定价法”进行分级确定,分级执行。

(1)首先对每个产品由技术部及制造部分别提供技术参数、工艺、工序实际班产等资料,财务部核算每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价,保本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内部价(即经销价或最低配套价)。

(2)产品的价格确定原则上以保本价为业务费结算价,内部价是在保本价基础上上升5-10%,批发价(业务人员有权直接销售)是在内部价的基础上上升5-10%,出厂价是在批发价基础上上升5-10%定作制度价格。

(3)新产品价格经财务核定后由生产部、销售部会签,总经理确认后,作为制度定价,制度定价一般每年根据成本变化,根据市场行情由财务部、销售部提出调整一次。

第六条、平时接单中对符合价格政策、销售政策的产品、合同由销售部直接接单、签订,对低于制度价格的供货合同或订单平时由销售部提出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单签约。

第七条、对价格偏低的产品订单在价格审核时一般要求按以下原则进行把握控制。

(1)考虑生产能力发挥情况,当生产能力空余时(或为开辟新的领域市场)对部份订单(主要是出口订单)原则上到保本价以上接单,在生产能力特别空闲时,少量出口产品在制造成本价的基础上接单。

(2)对部份订单因个别产品价格低,按整体订单的盈余情况来把握。

(3)部份为对同行定向竞争的最大限度扩大市场份额的产品低价所签订订单(只允许在配套单位及出口业务中存在这样的情况),该部份业务必须按“定价主导成本法来把握,对特定客户、特定产品要求按特定的工艺,生产流程设计制造以降低成本,使该部份客户的产品制造成本同样低于定价以保证公司效益。

第八条、对日常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控,由财务部负责通过销售管理报表实施监控。具体每月对销售盈利率偏低的产品或客户由财务部提出后生产部进行进一步成本核实,一方面从内部成本控制角度把成本控制到位,另一方面向客户提出提价要求,合理调整价格。

第九条、新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为不得低于新产品的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包括产品的制造成本、销售费用、税金等项目),但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前提下,最低可以在单位成本的基础上下浮5%以下(含5%)。

第十条、常规产品的销售定价权属公司总经理,但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单位成本价格。

第十一条、维修市场上的运作必须由营销公司统一开票运作,与营销公司的政策保持统一。

四、销售发货和程序

第十二条、发货顺序:

(1)满足主机配套客户的要货计划。

(2)如有出口产品应首先满足万向美国公司(或万向进出口公司)的要货计划。

(3)在满足出口配套外,对维修市场,必须先满足营销公司的要货计划,其次满足其它维修客户的要货计划。

第十三条、配套公司及发货程序:

(1)配套产品必须签订合同,坚决杜绝未签合同,先发货后收款运作,合同应有销售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2)对与公司新发生业务的配套用户,首次赊销合同评审前,销售部应派员实地走访、考察、了解用户的产品需求,资信度等,并形成报告。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如属银货两讫的新配套用户,销售部门也应在六个月内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并形成报告。

(3)对未签合同又不能做到款到发货的单位或价格低于制度规定的均必须由销售部负责人实地走访商谈,争取采取银货两讫或寻找中间代理商进行银货两讫运作。

(4)发货中如是进行赊销或存在应收账款风险的单位必须在经办业务人员担保收回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的基础上发货。

(5)原则上夜间不允许装车发货,因特殊情况公司销售产品需夜间装车发货,发货部门应事先向总经理(或授权人)报批,并在产品出库单及出门证上签署意见后,当班经警方可放行。

(6)星期天、节假日产品发货需经当日行政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

(7)财务入账应根据发运凭证(如铁路运单、汽车运输收货签字盖章回单等)。

(8)财务部应根据供货动态表进行日常监控,对应收款单独实地对账,每年不少于一次。

(9)发货程序,由业务员填写《市场发货审批单》-——销售部审批——开具出库单——成品库凭出库单发货(发货人必须在出库单上签字)。

第十四条、产品发运方式及发货时限。

(1)产品发运的方式应根据销售合同规定或客户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采用铁路托运、公路零担、邮寄、公司自备车供送及客户自提等方式。

(2)成品库根据出库单上产品的品种、数量、发运单位、地址、时间要求等进行合理安排发货,成品库在产品不碰头的情况下,原则上当日单子当日送出,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

(3)成品库收到出库单发货后,应及时在出库单上签字,并反馈给开单人员,及时正确地将领货凭证寄给收货单位。

第十五条、承运人将货送抵目的地后送货单需经客户签收签名并加盖收货章或单位公章,送货回单交成品库一份。

第十六条、凡因仓管员的人为因素引起导致货物发错,所产生的来回运费由当事人承担,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如导致该笔货物的损失时,则按产品保本价计由当事人负担,并处以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由于开单人的原因,不仔细导致出库单开错,发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时按产品保本价,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以20--100元罚款。

第十八条、仓管员应建立好产品库存、发出、营销公司移库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每月及时与财务部和营销公司对账,如因疏忽对账漏登等原因导致账物不符,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第十九条、销售部内勤人员(开单、统计等)应建立用户台账,和配套单位移库账应逐月登记、统计、每月与销售人员、财务部和配套单位核对一次,做到账目、档案清晰,一目了然。

五、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销售部是客户抱怨问题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范围内的客户抱怨进行收集、分析,处理及反馈工作。

第二十一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在分配业务员的业务区域内,如人在当地,则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前往处理。如人在异地,则最迟不得超出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需注明具体的发货时间)。

第二十二条、客户抱怨的调查处理,纠正措施参照公司已定的相关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退货产品处理:

(1)出口产品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起48小时内质量部应有书面签订意见。并由销售部负责将意见通知客户,是因产品型号相近引起错发,业务处在即刻就发的基础上书面向客户解释并取得谅解,是因为技术标准要求差异(出口)或客户产品设计前具体细节未告知,引起退货,技术部负责调整设计方案,销售部向客户书面解释后,尽快予以补发。

(2)配套产品因质量问题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3小时内质检部应在退回入库单上签订意见,并由仓库对退货进行调整。

(3)营销公司因产品积压退货,在送达公司仓库之时起6日内检测完毕,并将书面情况回复营销公司,同时双方做库存账调整。

(4)因产品质量原因退货的:

A、必须由业务员进行先检测。

B、零配件齐全。

C、符合退货制度,三者缺一不可(营销公司和直接客户通用)。业务员必须在出差回司三天内处理完毕向营销公司或客户反馈处理意见。

D、假冒产品的退货。因业务经办人把关不严而失职,经办人必须处以该产品价值2倍的罚款。并负责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产品丢失处理

(1)公司自备车公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丢失,损失由承运人(司机)全额承担。承运人应严格按要求将货物送抵目的地,未经公司领导人认可,不得擅自将货物送抵非目的地,否则由承运人承担全部损失并接受公司作出的处罚。

(2)公路、铁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丢失。销售部在收到客户(或配送中心)寄(送)达的铁铬事故记录单、发运清单、丢失清单三日内用书面回复清单收到情况,同时将丢失的产品补发给客户,并注明是“丢失产品补发”。

六、货款回拢

第二十五条、产品销售原则上要求银货两讫,对存在应收款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销售部有责任在一定期限内全额收回货款,货款收回原则上应通过银行汇款,尽量避免现钞,财务部对所有存在应收款的单位,每年至少二次账目核对并取得证明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账情况。

第二十六条、销售抵回物资指企业在产品销售实现后经多次催讨确实无法收回货款,须经销售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物资抵回,特殊情况下的销售抵回物资的让售由公司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强制处理。但须报万向公司财务部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物资抵回。

第二十七条、对于销售抵回物资特别是以车抵款部分,予以明确规定如下:

(1)销售部、财务部应建立销售抵回物资明细台账。

(2)抵入时原则上先由销售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找好接受物资的第三方,并经审批同意才可抵入。

(3)抵出时其售价不能低于抵入价,如有差价损失时,其差价部分由经办责任者按报损规定承担,高于抵入价部分由公司全额收回。

(4)除允许回款困难的配套单位抵回物资,维修市场严禁抵回任何物资。

(5)除以上要求外,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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