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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公司员工手册

时间: 小龙 员工手册

行政管理

第一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遵守纪律,对于职务及公事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公司管理层欢迎员工直接或利用意见箱等路径提出意见。

第二条 员工应树立高度工作责任感,掌握岗位知识,提高工作技能,保证质量,追求经济效益。

第三条 员工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仪,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第四条 员工进入公司区域或工作岗位,应正确佩戴厂证及佩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员工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内会亲友,若必须会客时,应征得批准,戴上离岗证并在指定地点、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原则。

第六条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或登记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 员工不得在工厂禁烟区处吸烟。

第八条 严禁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乱丢垃圾或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第九条 员工下班时应将机台、工作台打扫干净,整理好办公桌,并关闭机电设备电源,以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第十条 员工因故必须请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完成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遵循自愿原则,员工若选择加班,必须事先得到批准,方可计算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同时,选择加班的员工必须按批准指定的加班时间、岗位进行,未经批准东风加班或超过批准的加班时间,均不计算工资或安排补休,并按违反厂规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凡带公司物品、个人行李、物品外出均需要办理放行手续,由当班保安员检查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条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以及合理的岗位调动。

第十四条 上班期间,员工禁止穿拖鞋,同时女员工不得穿高跟鞋进入工作车间。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前不过额头,后不过衣领)、留大鬓角(不得盖住耳)、留长胡须、纹身、头发染色,理“碎发”;女员工不准烫“爆炸发型”,披肩长发进入生产操作岗位要用皮筋扎实或戴上作业帽子。

第十六条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保密性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外任何机构泄露公司的机密,泄露机密属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严禁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存在,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政府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就业期间,任何人不得从事于自身工作性质有关的或兼职的第二份职业。

第二章 招聘、培训与发展

第一条 总则

1、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在人员招聘、录用、晋升、处分、解雇等管理

过程中,反对任何歧视,并努力建立一个多元的员工队伍。

2、公司录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的用人计划,并处理招聘事务与安

排内部调配等事项。

3、公司录用员工的原则是公开、公平招聘择优录取。

4、中高层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允许随意调整本部门人员组织架构;

5、中高级人员介绍亲属及朋友进入公司,必须先到行政部备案方可入职,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二条 招聘程序

1、各部门如需要增员,必须根据用工要求,由行政部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并择优录用。

2、入职规定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被录用:

1) 当地政府及国家法令规定不得录用者。

2) 被公司开除或未获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3) 在本公司最近一次离职时间不满六个月者。(特殊岗位经公司特批可以提前入职)

4) 其它等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者。

3、用工条件:凡、符合公司招聘条件,愿意加入公司的求职者均可报名。

1) 年满18周岁。

2) 持有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3) 体检合格、无任何传染病或精神疾病。

4) 无吸毒或吸食迷幻药品习惯。

5) 为参加任何不良帮派及组织。

6) 无刑事案件记录等。

4、录用程序

1) 面试、录用:普通员工,符合用工条件由行政部直接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管理、技术及特殊工种(如:网络维护,电工、保安等)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许可证由行政部初试,基本合格后交所需部门负责人再次面试,合格后方可予以录用。

2) 行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需各部门协助招聘工作,各部门需配合行政部的招聘工作。

3) 入职手续:面试录用后由行政部前台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存档。

①被录用人员在规定之日报到,逾期作放弃处理;

②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④一寸彩色相片2张;

⑤属特殊工种人员应出示相关资格证书、特殊作业人员特殊证(如:会计证/驾驶证/报关证/电工证/叉车证/安全主任证/焊工证等)。

4) 其它

①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发《临时厂证》,由行政部安排住宿;

②行政部安排职前培训;

③培训合格转需工部门安排工作;

④食宿安排:员工可自由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住宿,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或员工住宿需求进行相应安排。

5)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技培训

①职前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包括质量方针、环境方针、环保理念等);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岗位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工业安全、消防安全;

其它职前培训内容。

②职前培训主导单位:行政部、需工单位。

③在职培训内容:

作业指引;

安全意识、工艺技术;

本岗位性质和责任,紧急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

其它在职培训内容。

第三条 试用及劳动合同

1、普通员工试用期限通常为一至二个月,主管级及以上人员试用期为二至三个月,有特殊需求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可根据岗位(工种)不同以一至六个月为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结果处理

1)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2)延长试用期:办理相关延长手续。

3)不合格:立即辞退。

3、劳动合同:被录用员工在入职30日内必须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普通员工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5年。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6年。

3)合同解除

①试用期内,公司可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工作表现(如:违反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公司制度),对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实际出勤给予结算,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②试用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前7天书面提出申请,职员/管理人员提前15天,方可给予结算实际出勤工资,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③试用期结束后,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律规定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形外,均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以等同于30天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方式补偿对方,通知日不足30日则按比例计算代通知金。

第四条 离职程序

1、辞工程序

1)员工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 ,经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名审批后上交行政部备案。

2)30天期满,持本人厂证到行政部前台换领《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各个部门交接手续,最后到前台处核算工资并办理工资领取证明。

3)辞退、开除。凡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必须于当日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公司。

4)辞工不提前一个月,扣除其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拿月薪人员则扣除全月全部薪资。

2、离职交接程序

1)行政部→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仓库→宿舍→财务→行政部→保安放行

2)说明: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按照以上交接程序到各个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各部门必须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后,到行政部备案,方可通知保安给予放行。

3、办理时间:

每周四上午9:30至11:30,其余时间概不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4、结薪时间:

每周五下午16:30-17:30结薪。

5、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当日收拾行李,经同宿舍三人以上签字后16:30-17:30之间搬出宿舍。

6、领工资时离职人员应备齐《身份证》原件、《员工宿舍物品放行条》手续不全者不予发放工资。

7、离职批核权限

1)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经理、高级工程师;

2) 副总经理批准:主管、工程师、技术员;

3) 经理批准:部门普通员工。

8、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离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均应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归还物品、结清帐目,否则公司有权冻结其名下工资不予发放。

9、离职时未交回物品赔偿

1)员工经管的工具、仪器、设备以及其它应交回物品损坏、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2)厂证20元;

3)钥匙10元/把;

4)丢失、涂改、损坏《员工手册》50元/本;

5)其它应予赔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10、员工离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原则上一律不再录用,若特殊需要时须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方可,辞退、开除、自动离职人员公司永不录用。

第三章 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类会议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

第二条 本公司会议精神:会而有论、论而有据、据而有行、行而有果。

第三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须提前三个小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接到通知后,详细了解需求部门的会议主题及所需的配置(如投影仪、音箱、话筒、果盘、台花、会议记录与签到表等)。

第四条 会议室设施要共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纪律:

1、会议迟到者:主管、职员级扣款20元/次;经理级扣款50元/次;副总级扣款100元/次。

2、会议期间未关闭手机铃声者:主管、职员级扣款20元/次;经理级扣款50元/次;副总经理扣款100元/次。

3、会议期间不准接听电话,违者扣款50元/次。

4、会议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擅离会场者,违者扣款100元/次。

第四章 出差管理制度

为使出差管理规范化、差旅费用标准化,有效提高出差办事效率和加强出差费用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如有不够详尽的,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如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均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条 管理办法

出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沟通解决的问题不得提出出差申请,确实需要出差方可办理的事务可申请出差;

1、具有审核、审批权的人员在审核、审批《出差申请单》时,须严格审核出差事由,不得包庇和弄虚作假。

2、凡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行政部批准后外出。批准外出的出差人员,不得利用正常出差时间办理私事,否则,一经查实,公司将按私自外出处理;值班保安须凭《出差申请单》,放行出差人员。

3、出差人员返回以后,需主动到保安室注销回厂时间,以便考勤文员作考勤记录。

4、凡不办理正常外出手续的人员,值班保安有权拒绝让其出厂。

5、出差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并注意自身和财物安全,如遇紧急事情应立即通知公司。

6、出差按路程及时间长短可分为长程、外勤(短程)两种;长程是指职员工至外地,且必须留宿的出差;外勤是指员工在本市区域或其他地方,同日可返回公司的出差。

7、出差人员必须选择最便捷途径,行程不得绕道。

8、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据业务需要必须乘坐出租车时,须经总经办同意。

9、出差人员夜间乘车或到家庭所在地及公司已备有住宿的城市出差,不得报销住宿费。

10、出差人员须在申请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任务,事情没有办理完毕或因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在预期内返回而延长滞留时间,必须经过行政部的同意。

11、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如特殊原因事前不能办理时,事后须按正常出差流程补办出差手续。

12、职员工在长程出差前,根据实际需要可填写“借款单”借支差旅费,预借款项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办核准,出纳借支,借支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13、出差人员如出差回厂后,有费用报销须在三日内,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应的《出差申请单》、发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核准,出纳支付,若费用涉及两人或两人以上,所有涉及人员共同签名确认。

14、出差时间较长,报销内容较多,应单列明细说明行车报销内容、报销金额。

15、报销费用中,除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用等,凡公司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按实际凭证报支;如确无发票或发票不慎遗失需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确认,金额较大的需经总经办签核方可报销。

16、职员工出差按实际支出报销差旅费,不得超过公司标准,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否则,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17、出差人在出差地招待客户,实行凭票报销,不再享受伙食补贴;招待应酬费必须先行向总经办申请,经总经办签核后方可报销。

18、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19、出差人员报销内容、金额必须属实、正确、完整,如有不实,财务部有权退单。

第二条 差旅费标准

1、中/晚餐每餐补助:部门经理中、晚餐15元每餐,主管级中、晚餐每餐10元,主管级以下人员中、晚餐每餐8元。

2、所有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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